关于公开征求《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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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关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718日至2022818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天长市政府大楼财政局资产股(邮政编码:239300 ),请在信封上注明“《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504168635@qq.com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7770530

    特此公告。    

     

    关于印发《天长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 征求意见稿.docx

     

     

     

                                       天长市财政局

                                     2022718


    关于《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022-2024年度)》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的依据。

    制定依据为《滁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滁国资【202126号)

        二、制定《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压实市管国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规范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三、《天长市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2-2024年度)》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市管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

        第三章  考核实施:成立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纪检监察、审计局、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参与的考核小组。

        第四章  薪酬核定与兑现:市管国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公休假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六章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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