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财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2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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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4]3)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4]106)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现就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的本局规范性文件,各股室、二级机构以市财政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和支持财政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各股室在起草文件时,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材料准备工作。解读材料一般包括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在送税政股做合法性审查时需附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也需作为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附件一并报送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切实做到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局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股室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

    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股室及时报送解读材料。未经过规定程序审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予以对外发布。

    税政股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时,同时审阅政策解读材料。不经税政股审阅的解读材料,合法性审查不予通过。

    办公室在文件制发过程中同时审核解读材料。未附税政合法性审查通过材料的,不予上局长办公会审定。

    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各股室要及时更新政策解读专栏信息。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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