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13 来源:天长市财政局
    【字体: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天长市财政局现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将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网址:http://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4589?type=4&action=list)。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扎实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债务管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信息。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坚持制度引领,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同步制作预决算公开模板,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格式、公开时间,督促指导市直各预算单位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2月份完成2020年度预算公开,9月份完成2019年度决算公开。建立财政收支月报机制,每月按时发布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分析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充分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11日至202012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工作计划,协调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的分工协调,加强配合,整理数据分类汇总后及时上传,保证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制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模板化建设,使信息更完整呈现在公众面前。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涉及业务工作的,要征求业务股室的意见;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审,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市财政局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财政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同时,我局配合信息中心,积极做好平台建设、改版、整改等各项日常工作,积极参加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相关的各类培训。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2020年,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潘中勇任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发布流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通过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具体如下:

       

    条数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7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10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4

    意见反馈

    4

    规划计划

     

     

    13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36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7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5

    机构领导

     

     

    16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1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0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

    1

    本部门决算

    2

    本部门“三公”经费

    6

    财政专项资金

    制度文件

    2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

    部门项目

    6

    应急管理

    14

    精准脱贫

    3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14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4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许可

    13

        行政处罚

    11

    行政给付

    3

    行政奖励

    3

    行政强制

    3

    行政确认

    3

    行政裁决

    3

    行政规划

    3

    其他权力

    3

    行政征收

    3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3

    行政执法公示

    5

    招标采购

    14

    双随机一公开

    5

    新闻发布

    制度安排

    4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4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3

    负责人解读

    2

    本级政策解读

    11

    回应关注

    主动回应

    3

    互动回应

    2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1

    专项工作

    3

    工作推进

    5

    合计

    28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没有在发生后及时予以收集整理并形成信息上报,存在滞后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以文字、图片解读为主,短视频等生动、新颖的解读方式较少。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没有对文件内容进行深入挖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业务学习计划,增加培训次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和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3、继续完善和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紧跟国家经济政策导向、聚焦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关注企业发展需求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听得到、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