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企业】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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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征求意见建议的函》,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养老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12日前将意见以邮箱形式反馈至民政局。

    联系人:俞开宝

    联系电话:0550-7770410

    邮箱:mzjylg7770410@163.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充分发挥品牌示范牵引作用,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竞争力和发展力。根据《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皖政办〔2021〕16号)、《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22〕16号)等相关要求。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保障等三个方面确定了5项重点任务。

    (一)提升标准质量品牌意识。面向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管理者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牢固树立“一流企业做标准”、“质量是企业生命”、“品牌是企业灵魂”等理念,构建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

    (二)增强标准化能力。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加强相关领域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的提炼,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制修订标准的能力。鼓励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制定技术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

    (三)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增值效应,支持更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推广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标准,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自我声明和水平评价,引导中小企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整体绩效。

    (四)推动品牌建设。引导更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树立品牌意识,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品牌战略。指导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增强品牌管理能力,加强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提高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品牌管理运作水平。

    (五)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标准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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