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关于征求《天长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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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滁州市民政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民办〔2022〕13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草拟《天长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5月9日前将意见以邮箱形式反馈至民政局。

        联系人:俞开宝,联系电话:0550-7770410。邮箱:tcdb7043711@163.com

    《天长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我市现有户籍人口60.3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12.63万人,占总人口20.92% 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94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5.36%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505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0人,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措施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另外,此项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2022年民生实事之一,通过实施此项民生实事,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丰富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16号);

    3.《滁州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滁民办〔202213)

    4.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文件的制定是为了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本方案作为2022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建设的实施性文件,《天长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是其支撑性文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3月,省民生办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民生工程重点工作。5月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天长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镇街民政部门意见,同时与财政部门进行会商,最终形成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1个,覆盖面不低于40%;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1家智慧养老机构。

    五、项目内容

    一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方式和标准、实施程序。同时,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二是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是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四是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五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医养结合补助和贷款贴息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明确养老机构收住自理老人不再享受运营补贴,运营补贴向收入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倾斜。

    六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六、创新举措

    1.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施程序。高龄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2.健全养老机构补贴范围和方式。建设补贴、贷款贴息补助,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市民政局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负责落实补助资金。

    (二)部门协作,强化组织实施。市民政、财政等部门将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八、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天长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督导力度,每月督导一次,现场调度、指导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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