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重点工作安排表
单位名称:民政局
序号 |
重点工作 内容 |
工作目标 |
责任股(室) |
完成 时限 |
具体措施 |
1 |
开展2022年第二批特困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
完成二期102户特困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
养老 服务股 |
11月底 |
1、印发工作方案,开展统计摸排;2、完成招标手续和拟改造家庭公式;3、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
2 |
指导郑集镇向阳社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 |
指导向阳社区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经验。 |
基层 政权股 |
10月底 |
配合华中师大指导组,指导向阳社区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跟踪和评估村级协商议事试点问题,总结村级协商议事试点阶段性经验。 |
3 |
低保第三方核查 |
通过第三方核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准确掌握在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和镇(街道)城乡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开展情况。 |
社会 救助股 |
10月底 |
在全市抽选4-5个镇(街道),由第三方通过入户调查、档案核查等途径,对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约3000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认流程、长期末端公示等进行全面核查。 |
4 |
在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
完成全体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切实做到精准认定。 |
社会 救助股 |
11月底 |
1、各镇(街)重新检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核对授权书,确保户户有授权; 2、通过核对平台对全体在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3、综合分析平台预警信息,符合救助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的及时停保。 |
5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 |
做好2022年7月和8月资金补发以及9月份以后的提标发放工作。 |
社会 事务股 |
10月底 |
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00元。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0元,其中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由镇(街)报送在校证明后,提标至1500元/人/月标准,做到不漏一人,精准提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