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民政局朱宏文为您解读:天长市2021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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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滁政办〔2018〕59号)、《滁州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滁政办秘〔2019〕94 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拟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强化保障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职责。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1年底前,全市选取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具体为秦栏镇、铜城镇、汊涧镇、广陵街道、千秋街道各完成10户改造任务。

    二、实施对象

    申请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为具有天长市户籍,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且近期未纳入动迁规划,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失能、失智、重残老年人的低保户家庭;

    3.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低保户家庭;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5.前往武汉一线抗击疫情的人员家庭成员中有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家庭;

    6.75周岁(含)以上的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家庭。

    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困难优先。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结合家庭实际、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名额和改造顺序,优先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改造。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期间如需临时搬出过渡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坚持需求导向,标准适当。按照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和安全、实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合适、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

    (三)坚持有效评估,合理设计。根据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改造需求详细评估,做到一户一案;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设计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需要的改造方案。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在适老化改造申请、需求评估、方案确认、项目实施、验收审查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改造质量,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四、改造内容

    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滁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详见附件7),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

    五、改造标准

    每户家庭最高改造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

    六、实施流程

    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各镇、街民政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根据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流程如下:

    (一)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亲属)填写《滁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报街道(镇)、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三)方案确认。市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填写《滁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详见附件2)。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街道(镇)、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四)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填写《滁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PPT档案》(详见附件3),并填写《滁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详见附件4)。

    (五)验收审查。市民政部门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提交的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后,组织街道(镇)、社区(村)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在验收表(附件4)上签字盖章,验收通过后方可最终结算,未通过的应组织服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

    七、资金保障

    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保障。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立足基本,探索创新。各镇、街要以特殊困难人群为重点,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当拓展改造内容,积极探索政策创新,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深入发展。

    (三)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各镇、街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以有效缓解老年人因身体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预防因环境障碍和安全隐患导致的风险。

    (四)标准适当,严格验收。各镇、街要根据老人实际需要,以方便老人生活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和较舒适为原则,合理确定改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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