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发改委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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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查。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着力推进园区合作共建。

    (七)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扩权强镇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目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区域性批发市场、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国家、省和滁州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研究拟定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十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依法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收费立项的审核工作。

    (十三)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治理乱收费;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发改委本级决算。

    纳入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819.87万元,支出总计824.20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各增加421.38万元和430.04万元,增长105.74%109.10%。主要原因:增加了企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12年专项和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2013年由我单位支付,从而增加了我单位的收支。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87万元。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万元,占25.02%;项目支出618万元,占74.9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450.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53.92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人员工资和定额供给支出;“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决算297万元,主要用企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91.9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91.9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0.0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0.0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1.2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1.2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13年度决算254万元,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6. “其他支出”2013年度决算6万元,主要用于县域经济考核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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