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长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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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天长市“惠民菜篮子”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3惠民菜篮子民生实事建设的要求,现将《天长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长市商务局 

     

                                                   天长市财政局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8




    天长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滁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滁民生办〔20232号)以及天长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天民生办〔20238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惠民菜篮子民生实事建设,提升“惠民菜篮子”工作成效,稳定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供应,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主城区、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设立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销售专区(柜),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滁州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滁发改监测〔2022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天长实际,2023年年底前建成不少于2惠民菜篮子门店,全年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不少于60天。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惠民菜篮子”门店数量与城市规模、消费水平和价格调控需要相适应,实现城区主要商超及其社区门店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等。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名称统一为惠民菜篮子门店。“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在平价销售专区(柜)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使用含有市场均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公布平价销售品种。

    (二)加强价格监测。对“惠民菜篮子”门店销售的品种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惠民菜篮子门店平价销售的具体品种、数量、价格、优惠金额等,汇总形成全市同品种同规格市场平均价格,并于当日反馈至“惠民菜篮子”定点门店,作为各门店次日公布的市场均价。

    (三)及时启动惠民菜篮子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统一启动运行“惠民菜篮子”。各门店可在其他时段启动运行“惠民菜篮子”,鼓励周末常态化运行。

    (四)落实惠民销售要求。“惠民菜篮子”定点门店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15%以上。粮油、肉蛋、禽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的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有条件的商超推出1-2一元菜等低价菜。

    (五)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管,指导“惠民菜篮子”门店健全内部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监督。

    (六)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自愿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商超,按规定签订协议,并发放相关标识,指导履行社会责任。对未按规定经营的,取消“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行资格。

    四、时间安排

    按照边运行、边调整规范、边健全机制、边全面提升工作模式落实“惠民菜篮子”民生实事建设,分三个步骤:

    (一)调整规范阶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定点门店建设,惠民品种确定、调整、扩充工作;完成各定点门店“惠民菜篮子”名称标识制发工作。

        (二)健全机制阶段。建立健全“惠民菜篮子”运行监测、监管、考核等各项机制;根据滁州市“惠民菜篮子”运行奖励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向市财政申请民生实事专项资金。

        (三)全面提升阶段。按照民生实事建设要求,各门店对“惠民菜篮子”运行情况开展自查并总结提升。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对提升行动快、运行效果好的门店,给予表扬激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天长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天民生办〔20238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惠民菜篮子”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惠民菜篮子”商超门店运行,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
       
    (二)完善政策,促进发展。抓住“惠民菜篮子”工程列为民生实事建设机遇,认真落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加大政府和商业储备力度,降低运行成本,促进我市民生实事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障“惠民菜篮子”运行配套政策,推进“惠民菜篮子”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市“惠民菜篮子”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进一步落实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储备、调运等基础性和应急性保供稳价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生实事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尤其在重大节日及特殊时期,加大督促巡查力度,确保完成“惠民菜篮子”民生实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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