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7号)精神,慢性病鉴定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将天长市人民医院、天长市中医院纳入慢性病鉴定机构范围。城镇职工填写《慢性病申请评审表(职工)》,城乡居民填写《慢性病申请评审表(居民)》,并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天长市人民医院(天长市中医院)或参保地的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天长市人民医院(天长市中医院)组织临床专家(副高职称及以上)按慢性病诊断标准和慢性病工作要求进行鉴定。
咨询电话:0550-704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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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