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TC2021050092 | 来信时间: | 2021/05/29 19: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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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本市的人,农村户口,城里没有房产,户口跟父母在一起,因为一些原有想在村里单独申请一个户头,但是咨询村里说现在不允许分户,也不允许新增户头,我想咨询一下具体原因,以及什么时候或者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分户?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天长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1/05/31 15:27: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来信人反映情况,首先要满足以下两点要求才可以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 2、农村地区分户必须提供镇(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准备好以上两点要求中的材料,申请人可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