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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信件编号: 202002130001 来信时间: 2020/02/13 03:25:30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内容: 为了更好的管控当前疫情有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建议1、设立疫情管控微信群,一级一级上报和汇总,这样可以了解到当前人数和活动范围,更便于跟踪和获悉人员状态信息,登记人员近期动向、体温及联系方式和家庭人数,一个家庭为单位上报生产队长,然后有队长上报队里人数状况给村长,再由村长上报村里人数及当前14天状况到镇上,一级一级上报统计,有效防范疫情的蔓延和带来不利影响。上报信息一律有户口所在地上报,不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要注明现在所居住的地方或城市,建议2、进入小区居民管控和农村居民管控做到体温测量和活动状况排查,做到不要和邻居聚集在一起,严谨与邻居聚集超过三人以上,超过一旦发现要重罚,取证视频举报者有重谢,建议3、上班市民出行必须提供单位证明办理出入通行证,途径检测点要配合检查体温上报行程状况信息后体温正常给予通行,建议4、为取得工作通行证的市民按社区居民进行管控,14天发放7张社区居民通行证,一张通行证限一人,车辆人员除特殊情况或一家人,不得超过三人以上,建议5、疫情期间要加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市民心里辅导工作。积极配合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众志成城,群策群力,为战胜疫情而共同努力!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卫健委    答复时间:2020/02/14 11:06:17

答复意见:

对于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网友的热心建议,对于网友的建议,作如下答复:

1、我市已实行属地管理,上报信息一律由居民现住地上报,由生产队上报至村委会,村委会上报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再由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上报市指挥部,一级一级上报汇总,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上报。

2、对于在隔离期内的武汉返乡人员,当地医疗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自2月13日起,市直各部门督察人员聚集,凡 3 人及以上在道路上或沿街店面聚集人群进行劝导疏散。

3、天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第16号公告第1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制作“工作通行证”,用于上下班。工作人员出入住宅小区、单位要自觉接受测温,主动出示工作通行证。该通行证仅用于上下班使用,不得用于出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天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第16号公告第2条规定:企业复产和项目复工后,所属镇街、滁州高新区、金牛湖新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为复工复产企业返岗员工制作“返岗通行证”,用于员工出入厂区(工地)和住宅小区,不得用于出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全市已按照第16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4、天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第16号公告第4条规定:各社区为所属小区业主统一制作“出入证”,严格执行每户家庭每两天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的规定,限制随意出入,并在小区入口设置登记处,做好出入信息登记。

全市已按照第16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5、疫情期间,通过喇叭、广播、电视、微信、网络发布公告等各种渠道对群众进行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意识,滁州市已设立全市24小时心里辅导热线:12320-2,积极为市民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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